兴平市城南连霍高速生态景观屏障工程一期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平市城南连霍高速生态景观屏障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已由兴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2015)13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兴平市农林局,建设资金来自省、市财政资金,项目总投资1053.44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施工、监理各一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城南连霍高速生态景观屏障工程一期,投资1053.44万元;长度2433米,宽35米,面积127.8亩。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单位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年检合格、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有类似业绩。监理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和经验。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5年8月4日至2015年8月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阳市人民东路秦峰大厦A座东单元七楼)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其安全考核合格证,省外建筑企业还须提供入陕备案证书。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18时前,地点为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平市农林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人民东路秦峰大厦A座东单元七楼 联系人:于女士 电话:029-33250808 传真:029-33250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