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明建招[2015]S020号 开标时间:2015-08-28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三明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明建招[2015]S02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西商贸物流创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景观工程)监理招标 已由沙发改[2014]基字17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人民币11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海西商贸物流创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景观工程),附属工程以及配套建设工程、招标图纸规定的全部工程等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约定的监理工作、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4. 监理期限:从合同订立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和工程竣工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2.6. 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计取,暂按26.96万元,结算时按实际建安工程造价为基数下浮20 %计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丙级,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 3.4.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5.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8月5日至2015 年 8月 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5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县新华都四楼)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5年8 月 27日17 时 00 分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8月28日 15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县新华都四楼) ; 7.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内, 邮编: 365050 ; 联系人 : 叶先生 电话号码:0598-886281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沙县建设局五楼 ,邮编: 365000 ; 电话: 0598-5840769 ;传真: 0598-5865709 ; 联系人: 黄女士 。手机:13605973039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沙县支行 开户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09158434721 交易中心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沙县新华都四楼 电话: 0598- 5845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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