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景宁畲族自治县七里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 二、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监理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景宁县沙湾镇及毛垟乡,工程分布在七里、沙湾、大地桥、叶桥、流坑、七里汇、陈司坑、炉西坑、毛垟村等村,加固堤防875.18m,新建堤防332.59m,新建护岸1466.45m,新建固河堰坝19座。本工程任务主要为防洪,兼改善河道生态环境。根据保护区的重要性及规模的大小,使工程段堤防保护区防洪能力达到10~20年一遇防洪标准。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部颁发水利水电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 2、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水利部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并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监理人员资格:具有水利部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或取得省水利厅颁布的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 4、拟派监理部人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 5、投标人或总监被市级(设区市)及以上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6、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参加投标;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将于2015年8月10日起在“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审批中心网(网址:http://www.jnspzx.com)”上发布并供下载。招标文件文本资料费为每套500元,于提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招标代理;交易席位费按招投标中心有关规定于提交投标文件时收取(不退还)。 七、招标人将于2015年8月17日15时30分在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人民北路75号)举行开标会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本工程不接受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公示期内)或被限制承接业务期间的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参加投标; (4)本工程不接受2012年8月1日以来在检察机关有行贿记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参加投标。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县复兴西路56号 联系地址:丽水市人民路403号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 人:叶女士 电 话:0578-5085355 电 话:15325785575
发布时间: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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