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130500150081-001 所属地区 邢台市 工程名称 新华路北延(泉北大街-邢州大道)道路排水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建设单位 邢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 工程地点 泉北大街-邢州大道 建筑面积 招标性质 监理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经现场勘查,场地平整无动工。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施工阶段监理。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佳丁建设项目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2291.5867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3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兴西大街459号)一楼大厅工程建设交易窗口 联系人 石健 联系方式 0319-2625199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5-08-14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5-08-20 17:3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5-08-14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5-08-20 17:3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兴西大街459号)一楼大厅工程建设交易窗口 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人:邢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 工程名称:新华路北延(泉北大街-邢州大道)道路排水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已由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邢发改审批 [2015]100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资金2516万元,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泉北大街-邢州大道 2.2建设规模:建设总长度1480.52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2.3招标范围:经现场勘查,场地平整无动工。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施工阶段监理。 2.4 施工合同估算价22915867元人民币。 2.5 计划工期116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为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3.3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在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的建设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监理任务期间,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满足冀建市(2011)552附件人员配备标准。 3.5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7外省企业需提交进冀备案手续。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兴西大街459号)一楼大厅工程建设交易窗口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交以下证件: 4.1.1法人代表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1.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1.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1.4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1.5外省进冀监理企业进冀备案手续; 4.1.6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8月14日至2015年8月2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4 联系人:石健 联系电话:0319-2625199 5.发布公告的时间、媒介 5.1本次招标公告时间2015年8月14日8时30分至 2015年8月20日17时30分。 5.2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邢台日报 6、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郭一灿(建设单位人员) 李向波(A005招标小组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 00040484) 郝 庆(B007招标小组成员) 常 青(B006招标小组成员)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邢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佳丁建设项目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邢台市桥西区公园东街74号 地 址:邢台市钢铁北路205号 联 系 人:郭一灿 联 系 人:李向波 电 话:0319-2130778 电 话:0319-2676976 传 真:0319-2130778 传 真:0319-26772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