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五华县城人民公园环境改造工程监理 批复文号 华发改【2015】86号文 批复单位 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五华县城人民公园环境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华建监招2015-0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华县城人民公园环境改造工程监理,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2015】8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改造面积21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公园道路、木筏道、路灯、绿化及配套设施等,造价约5400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至竣工验收阶段内所有监理工作以及保修期内相应的监理工作。 2.3招标参考价:工程监理费约128.83万元; 2.4工程地点:五华县城人民公园; 2.5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保修期止; 2.6承包方式:按实结算下浮4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 3.2信誉要求: 3.2.1、不在“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梅州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期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2.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经五华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如下);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资料<一>: 4.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1.2、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备案批复 4.1.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 4.1.4、项目负责人(总监)执业注册证书 4.1.5、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 4.1.6、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关系 4.1.7、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 (以上4.1.2~4.1.7项资料提供复印件,核查原件) 4.1.8、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 4.1.9、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1.10、省外企业必须提交《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 资料<二>: 4.1.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 4.1.12、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 上述资料分别装订成册并由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 4.2报名时间:2015年 8 月17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15年 8 月 17 日15:00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将网上公告。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投标人于2015年 8月18日-2015年8月22日8:30-11:30时,15:00-17:30时到五华县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9 月 9 日9:30 时,提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应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办公地点:五华县县城前进街建设大厦六楼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0753- 4432181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五华县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五华县县城前进街建设大厦七楼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53-4430323 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盖章) 办公地址:五华县县城前进街建设大厦七楼 联系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 0753-4431116 发布人 jamie 发布日期 2015-08-14<二><二>二><一><一>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