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52015040052 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504005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沙河(东尧桥至鸭绿江村三组段)河道治理工程已由丹东市水务局以丹水发【2015】1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丹东市鸭绿江防洪护岸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沙河(东尧桥至鸭绿江村三组段)河道治理工程监理。 2.2 建设规模:河道左岸治理1451米,河道右岸治理1389米,共计2840米,工程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工程级别为一级;以及该治理范围内园林绿化工程。 2.3 建设地点:丹东市元宝区与振安区交界处。 2.4 监理内容: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2.5 监理时限:自签订合同起至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具体时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2.6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2具备有资质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的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 3.3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国家注册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资质; 3.4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类似监理工作业绩; 3.5投标人应已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未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信息平台或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3.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5年08月19日至2015年08月2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11房间)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2)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6)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注册监理师)的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7)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原件和复印件);(8)法人诚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9)近3年类似工程经验和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报名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8月29日至2015年09月0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11房间)购买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9月17日13时30分。 5.2 开标时间为2015年09月17日13时30分。 5.3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丹东市新城区银河大街100-1号)。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丹东市鸭绿江防洪护岸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08号 联系人:范伟 电 话:0415-313972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刘虹 电 话:024-23388267 传 真:024-23388267 开户银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帐 号:135601040003330 邮 编:110005 2015年0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