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绿化局作为拟建昌平区2015年城镇绿化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监理)的业主已完成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进行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前的所有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具备进行施工监理招标的条件,现为该工程的施工监理发布如下投标资审通告,诚邀具备资审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本工程的施工监理投标资审。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昌平区2015年城镇绿化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监理) 2)招 标 人: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绿化局 3)批准文件:昌发改[2015]35号 4)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5)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昌平区居住区及代征绿地改造新建工程、城区绿地改造及绿地圈围工程、公园基础设施修复工程三部分。建设内容包含绿化工程、庭院工程、灌溉工程、照明工程、圈围工程和基础设施修复工程。其中,绿化及铺装面积145411.70平方米,新建围栏14653.41米,更新现状灌溉管线5598米,布置监控电缆及电源线1314米。 6)招标方式:公开 7)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9)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10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共68日历天 10)标段划分:只设一个标段 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简介: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绿化局 招标人地址:昌平区政府街10号 联系人:门云 联系电话:010-80116602 招标代理名称: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院21号楼附属楼A座玉兴商务楼209室 法定代表人:亚军 联系人:刘洪健、李泓雨 联系电话:010-57171797 传真:010-51768195 3.工程筹建具体情况简介: 本工程已经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发改[2015]35号文批复,工程投资2687.55万元。设计图纸在业主正式通知开工前提供,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4.申请条件: 申请参与本工程投标资审的投标人须具备: (1)国家主管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证书,同时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监理经历和业绩; (4)投标人具有在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的能力并有充足有效的证明材料。只有参加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5.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有意向的且能满足上述申请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BYS用户自助打印确认单,携确认单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非BYS用户网上报名成功,自助打印确认单后,同时还须携带:投标人企业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外地企业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京《备案证书》)、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监理招标的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可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进一步信息和资格预审文件: 5.1获取时间:2015年9月1日~2015年9月8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5.2获取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院21号楼附属楼A座玉兴商务楼209室 5.3邮政编码:100039 5.4联系电话:010-57171797 传真:010-51768195 5.5联 系 人:刘洪健、李泓雨 6.递交截止时间: 所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料应在2015年9月16日10:00前填写和准备完毕并递交到下述地址。迟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被接受,并原封退回。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院21号楼附属楼A座玉兴商务楼209室 邮政编码:100039 联系人:刘洪健、李泓雨 7.公布通过资审的投标人名单的时间: 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方式通知获得投标资格的申请人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事宜。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向招标代理机构已书面方式确认已收到通知。 谨致 商祺! 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绿化局 日期:2015年8月24日
批复文号昌发改[2015]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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