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招[2015]182号 东阳市学士路道路改造工程二期(环城北路—兴平东路)监理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工程监理单位。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为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现将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东阳市学士路道路改造工程二期(环城北路—兴平东路)监理 2、工程规模:学士路道路改造工程二期(环城北路—兴平东路),道路全长748.097米,其中环城北路—汉宁东路路段:6.3米西侧人行道+26.7米行车道+7米东侧人行道;汉宁东路—兴平东路路段:5.65米人行道+28.7米车行道+5.65米人行道。车行道总面积22210㎡,人行道总面积为6538m2,侧石长1156.26m。 3、招标范围:包括整个项目全过程施工监理,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 4、监理工期及监理质量要求:监理工期同建设施工工期,质量目标为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备案; (2)监理班子要求: 1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应具有市政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除总监外的其他组成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他监理人员须具有市政公用专业监理员以上岗位资格证书,其中省级及以上注册市政公用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1人。 2拟派本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总监及其他组成人员年龄男不大于55周岁、女不大于50周岁,须是投标人在册正式员工(以社保机构出具半年以上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 拟派项目总监及其他组成人员在其他工程(含预中标工程)中无任职(允许项目总监在东阳市内其他工程项目有一个任职)。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确认: 投标人应按投标确认函(附后)要求进行投标确认,未经投标确认不得参加投标。经投标确认的投标人须遵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定,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所确认项目的投标,如无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按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的规定对该投标人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注:投标确认可在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申请取消.) (1)投标确认时间:2015年9月6日14时前止; (2)投标确认地点与传真: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路222号东阳日报社大楼二楼),传真:0579-86691217;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6日15时; 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市人民路 222 号)10楼开标室。 9、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 2015年8 月27日起,网址:http://www.dyztb.com/。 (请点击下载: 招标文件) (2)需要纸质招标文件的,请于2015年 8 月31日前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联系,逾期不候。联系人:楼小韩,联系电话86691217。 (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00元,售后不退。 (4)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束时,由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备案)各一份。 附:投标确认函 招标人: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电话:朱旦阳 0579-86651293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许文辉 13906793055 招 标 人: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4日 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