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霍尔果斯市喀拉苏河景观工程已由霍市党办发【2015】2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霍尔果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霍尔果斯市喀拉苏河景观工程;
2.2 建设地址:霍尔果斯市;
2.3 建设内容
2.3.1 新建假山、水帘洞、河道两岸暗渠、明渠及挡土墙假山塑石装饰;
2.3.2 人工湖及河池壁及池底防水、胡石驳岸,维护人工湖湖床、河床,园路及广场铺装素砼垫层浇筑;
2.3.3 水电套管、电线电缆套管的预埋;绿化带种植土回填;
2.3.4 新建葡萄架、欧式方亭、欧式园亭、欧式牌坊楼、中式牌坊楼、观鱼池旁景观廊架、亲水平台、船型广场、60纪念广场、亚欧水镜广场;
2.3.5 新建口岸桥头、C形方形树池、坐凳;铺设防腐木道路、黄木纹板岩、鹅卵石地面、花岗石及其它花岗岩路面雕花;祈福池鹅卵石加望砖铺装;
2.3.6 儿童活动场地塑胶地面铺装并安装建设器材;
2.3.7 新建钢筋混凝土结构设备房、配电房。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期:2015年9月,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1月
2.5 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两个 标段,其中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施工标段:完成施工图所示范围及答疑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本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进疆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登记。
监理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监理企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采用 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
5.1 报名时间:2015年 9 月 2 日至2015年9 月 6日(节假日期间接受报名),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4:00 时,下午 16:00 时至 19: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报名地址:伊宁市解放路243号金融大厦五楼516室;
5.3 原件核查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9月 7 日10:30至11:30(审查时须带证件原件查验);
5.4 原件审查地点:伊宁市解放路243号金融大厦五楼517室;
5.5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
施工标段: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贰级及以上)或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及以上)、造价员岗位证、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疆外企业进疆备案册。
监理标段: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监理工程师(市政)资格证书、监理员证书(至少3个)、疆外的投标人须提供进疆备案登记手续。
以上证件须带原件查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四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6.2 请申请人于 2015 年 9 月 7 日至 2015 年 9 月 11 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4:00 时,下午 16:00 时至 19:30 时,在伊宁市解放路243号金融大厦五楼516室购买招标文件。
6.3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段 1000 元/份,监理标段500 元/份,售后不退。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霍尔果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倪玉新
电 话: 18097888881
招标代理机构: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 址:伊宁市解放路243号金融大厦五楼
联 系 人: 何海杨
电 话: 1899938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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