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017年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路灯维护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CDD2015JL004 (采用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2015年—2017年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路灯维护工程已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5年—2017年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路灯维护工程监理 2.2 项目概况:2015年—2017年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维护路灯、高杆灯、安装路灯光控系统、维护亮化设施、修复远达大街损坏景观灯、修复中科大街损坏景观灯、维护箱式变电站及配电箱、更换维修箱式变电站围栏、维护路口信号灯系统、更换问题路口线路。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2015年—2017年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路灯维护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以落实。 2.6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 2.7 监理工作周期:2015年10月15日至2017年10月14日。 2.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1)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经验。(3)投标人拟派出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4)监理机构所有人员需身体健康,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5外省监理企业须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 月7日至2015年 9 月11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大地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持下列资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5)总监理工程师职称证书及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职称证书及国家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外省监理企业有关入境手续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售出不退。 4.3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9月29日14时,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东北高科技中心5楼 511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 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东北高科技中心 联系 人:王瀚林 电 话:0431-89368283
招标公司:长春大地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2738号建设广场综合楼B座1510室 联系 人:王中文 电 话:0431-85658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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