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渌江新城向阳河路(彰仙岭路—云盘山路)新建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醴陵市渌江新城向阳河路(彰仙岭路—云盘山路)新建工程已由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醴发改[2014]14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醴陵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醴陵市渌江新城向阳河路(彰仙岭路—云盘山路)新建工程施工监理 2、项目概况:向阳河路全长1420m,标准段路幅宽24.0m;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排水、供电、照明、通讯、绿化、交通附属设施工程等 3、建设地点:醴陵市长庆示范区 4、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计划投资约人民币10418万元 5、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6、保 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保修 7、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保修期结束。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不允许有外地(指醴陵地区以外的地方)在监项目或作为专业监理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 4、拟任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等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及《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15〕57号)的要求,最低配备为5人,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3人。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部任职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在监情况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并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5、在湖南省地区以外行政区域工商注册的监理企业,应取得《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商业贿赂记录。醴陵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醴陵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 “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醴陵支行中心街分理处 银行帐号:4300 1510 1620 5250 1352 4、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醴陵市渌江新城向阳河路(彰仙岭路—云盘山路)施工监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醴陵市渌江新城向阳河路(彰仙岭路—云盘山路)施工监理),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各申请人于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11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下同),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1)公告之日起出具电脑打印的有效单位介绍信(须电脑打印)、(2)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件原件、(6)银行开户许可证、(7)《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套在醴陵市招标投标管理局交易中心(中国银行3楼)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在投标截止时间 10天前以书面形式将疑问递交到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时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回复),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答疑文件中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发放。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内答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地址:醴陵市左权路148号(中国银行3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醴陵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电话:0731-23281968。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醴陵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翔 电 话:1857332697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31-23658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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