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130523150017-001 所属地区 内丘县 工程名称 内丘县邢窑遗址保护大棚建设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 内丘县旅游局 工程地点 内丘县中兴北大街和胜利西路交叉路口西侧 建筑面积 4252.5 平方米 招标性质 监理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42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4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内丘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 占红玉 联系方式 0319-6866353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5-09-10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5-09-16 17:3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5-09-10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5-09-16 17:3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9-10至2015-9-16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内丘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内容 内丘县邢窑遗址保护大棚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丘县旅游局的委托,对内丘县邢窑遗址保护大棚建设工程监理进行招标,本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结束,经审查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发布招标公告。 1、工程名称:内丘县邢窑遗址保护大棚建设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内丘县邢窑遗址文化产业园区内 3、建设性质:新建 4、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5、质量要求:合格。 6、监理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完毕止。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0、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11、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持法人代表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用工合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基本帐号开户许可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以上证件须核查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400元/份,售出不退。 注:外地企业需提供进冀手续。 12、公告时间: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16日。 13、报名时间: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16日(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 14、报名地点:内丘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5、招标文件的发售: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16日。 16、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招标人代表:杜国安 招标代理:刘靖(项目负责人)、赵彦、兰广伟 17、公告的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和《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标单位:内丘县旅游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杜国安 联系电话:0319-6986699
代理单位: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赵彦、兰广伟 联系电话:0311-83662021 133931972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