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庄3#地块周边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5〕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东起康庄南路,西至城庄3#安置房。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250米,南北段道路规划宽度20米,断面布置:3米人行道+14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道路规划宽度12米,断面布置:2.5米人行道+7米车行道+2.5米人行道。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 总投资:3185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1045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道路及附属工程,雨、污水管,给水管,配套绿化,路灯、交通及环卫设施等施工全过程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4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 3.3其他要求:(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系统中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0年9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可以在2015年9月29日17时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交至招标代理人处,由其统一代为查询,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也可以至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自行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北京时间,下同),可持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至招标代理处(宁波市江东区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谷庭楼9楼)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施工图光盘一张)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4.4原购买单位若要继续参加本项目投标,必须在规定的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持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重新登记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4.5原投标申请人已递交《查询申请函》及投标保证金的,无需重新递交。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 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 收款人: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 银行账号:371458348600 5.2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4条款,联系电话:0574-87388510。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13日9时00分00秒,地点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499号3楼(原花园宾馆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bggjy.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庄桥站路88号 联系人:钱芸 电话:0574-87355733 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谷庭楼9楼 联系人:刘瑜 电话:0574-87384499、18967882613 传真:0574-81896118 监管单位:宁波市江北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574-87202616 (重发)城庄3#地块周边道路工程(监理).zip 【返回首页】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