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新乡县健康大道、李柳路、一中东路施工监理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乡县健康大道、李柳路、一中东路施工监理项目 2、项目编号:新县交代【2015】127号 3、招 标 范 围:新乡县健康大道、李柳路、一中东路道路施工、雨水、污水、绿化、 照明项目监理;健康大道(0+000~2+077.675)总投资约3477万元;李柳路(0+000~1+570)总投资约2505万元;一中东路(0+000~2+540)总投资约3957万元。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县境内 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健康大道(0+000~2+077.675)道路施工、雨水、污水、绿化、照明项目监理; 二标段:李柳路(0+000~1+570)道路施工、雨水、污水、绿化、照明项目监理; 三标段:一中东路(0+000~2+540)道路施工、雨水、污水、绿化、照明项目监理。 7、工期要求:随施工工期。 8、质量要求: 合 格。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企业、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工程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开具日期为报名期间)。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报名要求及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标段)、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项目经理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的,请于2015年9月14日至9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在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大厅(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报名。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4日09:3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地址: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与本项目有关信息请关注上述网站! 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县财政局 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 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 18737378997 新乡县检察院 0373-5125292 招 标 人:新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3937328300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5225931777 2015年9月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