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新津县行政审批局以新审经投资【2015】9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201554。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新津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新津县梨花溪主干道(梨马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建设地点 新津县永商镇 实施时间 施工监理周期:180个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对总长约7.8公里的梨花溪旅游景区道路进行黑加白改造和提档升级。 建设资金 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业主自筹。 其他 请各比选申请人(采用第A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退保证金的相关资料发邮件至2937378434@qq.com,请勿在线直接发送。(退保证金资料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鲜章,复印件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应退保证金金额)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监理1新津县梨花溪主干道(梨马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 (3)其他要求: a、业绩要求:2012-2014年至少完成2个类似工程业绩,其中至少1个为四川省内业绩(附合同书复印件);b、财务要求:2011-2013年内未出现亏损(以财务报表为准);c信誉要求:没有处在投标禁止期;d、项目负责人:具有道桥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e、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施工监理活动备案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5年09月14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5年09月17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账 号:5100 1607 3080 5150 571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 监理1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36.001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5年09月18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新津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津县龙王渡二期综合楼6楼 邮 编: 联 系 人:陆女士 联系电话:02882457361 传 真:02882457361 电子邮件(E-mail): 2015年09月14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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