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5GCHZ0100 一、招标范围 杭锦旗新农村新牧区集中居民点B区环境景观设计管网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杭锦旗发展和改革局(杭改发【2011】519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鄂尔多斯市中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加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二、建设规模: 2.1项目备案号:2015GCHZ0100 2.2建设地点:杭锦旗锡尼镇 2.3建设规模:污水管长约7466米,污水检查井118座;化粪池2座;电气管网电缆总长约2485.81米;灯108基;采暖管网约2653米,采暖人井13座;给水管长约1612.51米,给水阀门井7座,绿化面积约6053.86平米,硬化面积约:25698.87平米,道路长3377.42平米;挖土方面积约35896.86m3。 2.4项目总投资额:约670万元 2.5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0月10日。 2.6质量控制目标:合格工程。 2.7本次招标:不采用电子招标 三、招标内容及范围: 施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监理:本工程施工阶段的“四控、三管、一协调”监理及相关服务。 四、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五、资格要求 施工: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有相似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2012-2014年度)至少承揽过一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含)以上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生效后的合同原件,2014年以后成立企业无需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本单位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监理: 5.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近三年(2012-2014年度)至少承揽过一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规模及金额不限,2014年以后成立企业无需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 5.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或自治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必须为本公司注册(聘用),并在有效期内。 5.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及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的查询函),并提供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注:投标人自行登录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平台提交申请、上传资料进行查询 网址www.ordos.jcy.gov.cn/)。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 月 16 日至 2015年 9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 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建设工程股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施工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监理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4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5.凡自治区外建筑施工企业,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需根据鄂尔多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需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还需法人签字并加盖法人手章,以上资料须在有效期内,需要年检的必须年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10 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时所需资料 (1)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监理公司不需要); (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7)企业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原件; (8)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9)2012-2014年审计报告原件; (10)2012-2014年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生效后的合同原件); (11)施工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监理单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原件; (12)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1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人员及其他必须提供的原件; (14)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原件。 (注:①评标委员会要求查阅以上资料原件时,以上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导致投标被废标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如不是同一人,需两人同时到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人如不是同一人,需两人同时到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其他要求: 无。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尔多斯市中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杭锦旗锡尼镇 联系人:闫小平 电 话:13947773379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北伊化路东华宇名门1#商务楼8003室 联系人:屈慧 电 话:0477-8185168 邮 箱:nmgrt178@163.com
201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