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QDS201509021项目名称新安江路道路绿化工程 标段编号QDS20150902101;标段名称新安江道路绿化监理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5年9月21日公告结束时间2015年10月14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友情提醒: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公告内容仅供投标单位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www.qdztb.com,点击[网上交易平台],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 1.启东市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的 新安江路道路绿化工程 已经立项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启东市港东路-江海路 (2) 工程规模:总绿化面积26032m2。 (3) 施工工期:对应相应的施工和养护工期。 (4) 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新安江路道路绿化工程监理,估算投资490万元,绿化施工、验收全过程监理。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等级:国家建设部颁发市政公用丙级及以上(如资质后面带括号的,括号中必须包括风景园林绿化专业);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质:具有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数量为一名; 3、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资质:具有相应专业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人数为二名[园林绿化专业(同时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一名、市政专业一名]; 4、拟派监理员:具有相应专业省级注册监理员执业资格,人数为二名(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至少一名)。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建城【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专业。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监理人员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 本工程要求拟派总监在启东范围内最多有三个在监工程(含本项目),并注明项目情况,在启东市外不允许有在监项目;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无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若有隐瞒经核实,作废标处理,并记不良记录一次; (6) 2010年7月1日至今在单项工程施工合同价在3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监理合同价在8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项目中承担过监理业务,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同时提供:完成类似工程的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7)参与本次招投标的所有投标人,均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提供当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8)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9) 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缴纳的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册不到四个月的新公司以注册日之后至今(开标日)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少于二个月,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体现该人姓名,其保险证明须留一份原件在招标办进行存档备查; (10)上述材料在CA系统中均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同时在开标时提供原件查验;中标后在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时,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7. 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 2015 年 10 月 14 日 9 时 0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同时将书面投标文件提交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并在 2015 年 10 月 14 日 9 时 00 分开标,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与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标书的同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不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8.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申请人如有任何疑问需要答疑的,在 2015 年 9 月 30 日 17 时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不记名形式发入网上答疑信箱,经整理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第10条的相关网站上公布需澄清的内容,答疑信箱为:qdztbjys@163.com。 9.特别提示: ①已办理入库手续的投标人,投标时出具的银行汇票的开户银行、账号必须与入库资料一致。 ②参与本次招投标的所有投标人,均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的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证明材料; 上述①-②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③特别提醒:江苏省内投标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 (http://218.94.117.252:12301/) 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具有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告知函与检察机关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评委通过扫描告知函的二维码进行验证。如果不能验证,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④所有投标单位在提交书面标书时必须同时提交CA加密锁(单独密封在信封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记不良信誉。 ⑤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招标文件、答疑网址: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ztb.com 中国启东网招投标栏目http://www.qidong.gov.cn 11.招标人地址:启东市民乐中路490号 联系人:朱春娟 联系电话:0513-83103025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星云苑2栋501室(绿城玫瑰园) 联系人:徐珍珍 联系电话/传真:15371975896 13601455896 招 标 人: 启东市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负 责 人:朱春娟 招标代理人: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公章) 2015年 9月 21 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