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CJLGK2015-002 一、 金界壕遗址黑龙江甘南段水冲沟综合抢险保护工程监理(二次)由齐齐哈尔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依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重要环节审查监督暂行办法》及《若干规定》(齐政发[2011]55号)、(齐政投审监发[2011]2号)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二、本项目概况: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分3个标段, 标段一:平安村二段城墙水冲沟综合抢险保护工程; 标段二:(1)全胜二段一城墙水冲沟综合抢险保护工程; (2)尖山子城墙水冲沟综合抢险保护工程; 标段三:大河四队城墙水冲沟综合抢险保护工程; (二)建设规模:(1) 抢险保护的内容:此次项目的抢险保护内容为水冲沟治理、破损危险墙体加固。地形及环境整治(主要为沟坑及房基坑洼局部回填,排水坡度的调整),植草保土防止水土流失等。(2)此次抢险保护的目的:降雨及地表排水的侵害,完善部分已破损的墙体,减少自然和人为因素对墙体的破坏。(3)抢险保护设计的原则:最小扰动:对于墙体应做到最小扰动; 维持现状基本不变:不对环境外貌进行大的改变,保持原有的风貌;有效性: 达到遏制人为及自然对遗址的破坏;可持续性发展:本次维修不仅要达到保护的效果,而且不会对今后的文物保护产生不利影响。 (三)总投资:28.16万元 (四)监理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五)资金来源:地方财政 (六)资质要求:金界壕遗址属于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古文化遗址(古遗址古墓葬保护)监理甲级资质单位、监理单位具有二个类似遗址保护类业绩(提供合同)。 (七)工程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 (八)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0月30日前 (九)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三、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四、凡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古文化遗址(古遗址古墓葬保护)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均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年检合格)、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是项目总监,如已达到退休年龄,需提供退休证及与现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 监理组织机构人员(按实际工程量和国家最低标准配备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1人,土建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1人、监理员1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五、监理组织机构成员要求按照齐建发[2012]56号文件中规定配备。 六、本项目取消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齐齐哈尔政府采购网、齐齐哈尔市建设网、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外阜企业投标需要在本地区办理相关手续。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 28日下午15时,地点为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6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6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九 采购单位联系人:霍晓东 13836266878 集中采购机构: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齐齐哈尔市新明大街29号 联 系 人: 崔洪波 王爱晖 联 系 电 话:0452-2799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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