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国故城遗址西、南城墙保护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名称:兰陵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高工 联系电话:15866998358 18669943595 0539-8612117 三、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兰陵县?国故城遗址西、南城墙保护工程 2、项目编号:QXBB153000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CSZFCG-2015- 249 项目交易编号:15CG0249 3、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监理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监理标段:对?国故城遗址西南城墙本体保护、河道、绿化及道路工程施工和保修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4、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5、工期: 120日历天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质: 监理标段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和古建筑,拟派项目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报名,过时不予受理。 2、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监理标段 (1)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时须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2015年度,凭证需明确到个人)和劳动合同) (3)拟派项目监理工程师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劳动合同、身份证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2015年度,凭证需明确到个人);(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报名后严禁更换,否则资格后审不合格)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两套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资料不全者不允许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保证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果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代理机构发现后将拒绝接受报名。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过时不予受理。 2、监理招标文件15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日9时3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兰陵县政务大厅三楼第一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监理标段人民币15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转入兰陵县政务大厅,汇款时在附言处附本项目交易登记号(15CG0249)及项目简称。 户名:兰陵县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账号:818880101421000417 开户行:临商银行兰陵支行 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项由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相关信息如下: 地址:兰陵县政务大厅二楼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9-5530290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临沂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linyi.gov.cn)、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cszwdt.gov.cn)网站上发布。 发布人:临沂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2日 11时43分05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