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西南分区导流港出口段(长湖申航道西岸)景观堤防工程(二期)施工监理 (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州市西南分区导流港出口段(长湖申航道西岸)景观堤防工程(二期)工程经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发改审批﹝2013﹞11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款。本次招标项目法人为湖州西塞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单位为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湖州市西南分区导流港出口段(长湖申航道西岸)景观堤防工程是湖州市城市防洪西南分区防洪工程的一个单项工程,工程位于导流港出口段(长湖申航道)西岸,范围北起西塞路以北、老龙溪与二环西路交汇处,南至郭西湾排涝站,全长3.59千米。总投资约为4808.0166万元人民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湖州市西南分区导流港出口段(长湖申航道西岸)景观堤防工程(二期),堤防总长度为1487.855m(范围为桩号1+394.356~2+882.211)。包括挡墙护岸、抛石护岸及烟雨轩下部基础。工程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堤顶设计标高为5.20m。建安投资约960万元。 招标范围:湖州市西南分区导流港出口段(长湖申航道西岸)景观堤防工程(二期)工程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监理服务期:18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6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12个月。 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均以网页下载的方式发放,下载的网址为:湖州市行政服务网(http://ztb.hu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栏目。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等。 4.3 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招标人如下信箱:375788959@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5年10月27日。招标人将于2015年10月30日网上发布补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湖州市红丰路1568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同时向各投标人收取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每标段300元。 5.4 所有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5.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开标前未递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投标人可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湖州市行政服务网ztb.hu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栏目)自行下载打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州市12345政务服务网(http://ztb.huzhou.gov.cn)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西塞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杭长桥路103号 地 址:杭州市玉古路168号710室 邮 编:313099 邮 编:310013 联系人:王工 联系 人:董开服 电 话:0572-2598751 电 话:0571-87826340 传 真:0572-2598751 传 真:0571-85213970
2015年10月15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资 格 条 件 内 容 一企业 1应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自2012 年9 月 1 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 3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和湖州市和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档案记录。 二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水利部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12 年 9 月 1 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和湖州市和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档案记录查询。 4拟派项目监理员(师)不得少于4人(含总监),其中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1人(不含总监)。 三其它 1投标人拟派监理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须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外地进浙企业的授权代表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2拟派项目组成员和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连续3个月(注:至少自2015年5月1日起)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注: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指:①2010年8月1日以来(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评定书签署日期为准)已完工的单个监理合同金额为1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须含河道堤防工程); 业绩证明材料指:①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阶段验收、(交)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价、监督意见。以上三者缺一不可。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直接认定工程规模的,还应提供有关部门的初步设计批复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为依据。
湖州市西南分区导流港出口段(长湖申航道西岸)景观堤防工程(二期)施工监理(重新招标)(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