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5GC050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城西路(象山河路至丹山路)道路工程(监理)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15]8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环城西路(象山河路至丹山路)道路工程(监理) 2.2工程地址:象山县中心城区丹西街道 2.3建设规模:道路呈南北走向,北起象山河路,南至丹山路,全长791米,红线宽36米,不包括其相交的象山河路交叉口。建安施工造价1668.7996万元,监理费约46.15万元 2.4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2.5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2.6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要求 2.7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在建项目数量的通知》(甬建发[2014]231号)的规定,不得有在建项目。 3.2有关企业备案情况按甬建发(2015)140号文件执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及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均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时间: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21日16:3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04室。 4.2投标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① 报名表并加盖红章(报名表格式在象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②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职称证书; ⑤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证和交易员证。 说明:以上①- ⑤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均留存,其中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凡已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5年 10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交易员须持本人《交易员证》在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城靖南路336号3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6.2递交时间:2015年 / 月 / 日17:00时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或退还。 账户名: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及账号:农行象山新丰支行39-703001040012500 6.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月 / 日 / 时。 7.2地点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大会议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告发布 在媒介(网站):www.xsbm.gov.cn/zbt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塔山路41号 地 址:丹城靖南路336号3楼 联 系 人:黄永忠 联 系 人:徐慧敏(交易员) 电 话:13906609616 电话/传真:0574-6576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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