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地河水库(内湖)环境治理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第2次)新地河水库(内湖)环境治理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经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和银行贷款。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天津东丽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监理单位。本项目已于2015年10月10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由于至投标报名截止参加投标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现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新地河水库(内湖)环境治理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道路工程位于新地河水库(内湖)区域内的周边防护林带内,工程内容为在防护林带中拟建1条养护路。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地河水库(内湖)环境治理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新地河水库(内湖)环境治理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道路工程监理,合同编号:XDHSKNHDLJL/HT-2015-01,主要内容为对新地河水库(内湖)环境治理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道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工程内容为在防护林带中拟建1条养护路,道路工程南岸路B段,西接现状路,东至贻贝堤,路线长度约1.5km,道路设计标准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12m,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1月1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6年4月5日。
二、监理服务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近五年(2010~2014)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
(4)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管理经验;
(5)投标人财务能力满足监理工作开展需要;
(6)近三年(2012~2014)无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10月22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3266688转8117进行咨询。
(1)营业执照副本;
(2)相关资质证书;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
六、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10月16日~2015年10月22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八、现场察勘
招标人将于2015年10月23日9时组织现场察勘,集合地点:天津东丽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管委会大楼内)。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5日14时。
2、投标截止及开标地点: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招 标 人:天津东丽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管委会大楼内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王艳艳
电 话:022-23266688转8053
传 真:022-23256937
发布日期:2015年10月16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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