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来湖公园配套工程(府前街跨悦来湖景观路桥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2015/10/19公告号:KFQ2015-44# 项目名称:悦来湖公园配套工程(府前街跨悦来湖景观路桥工程) 工程地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本项目无垃圾外运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 招标工程类型:监理+施工总承包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投资额:10910万元工程造价:10910万元 结构形式:其他工程规模:景观路桥全长1112米,其中桥梁及引路总长约528米,桥面宽约28.5米。道路工程总长度约584米。米 计划文号:东开经发审字[2015]8号 东开经发审字[2015]140号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燕先生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8562028027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燕先生招标单位联系电话:18562028027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徐女士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46-8055118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为悦来湖公园配套工程(府前街跨悦来湖景观路桥工程),景观路桥全长1112米,其中桥梁及引路总长约528米,桥面宽约28.5米。道路工程总长度约584米。工程主要内容为道路及附属工程、桥梁、引路及附属工程。工程施工计划投资约10680万元,监理计划投资约230万元。本项目无垃圾外运。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两个标段,监理划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如下: 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也可以投报一个标段,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内的全部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蓝图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工程地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标段名称规模标段内容工程类型 1:施工第一标段:道路及附属工程部分584米道路及附属工程部分,计划投资约1190.47万元。 2:施工第二标段:桥梁、引路及附属工程部分528米桥梁、引路及附属工程部分,计划投资约9490.26万元。 3:监理第一标段:施工第一标段的监理584米施工第一标段的监理,计划投资约30万元。 4:监理第二标段:施工第二标段的监理528米施工第二标段的监理,计划投资约200万元。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一)参与工程施工第一标段的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证书和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工程施工第二标段的投标企业必须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具有市政或公路或铁路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证书和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参与工程监理的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参与投标的项目总监具有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投标人存在失信被执行等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9日- 2015年10月23日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三路160号)进行现场报名,否则网上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 (一)工程施工报名企业应按以下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份: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企业诚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网上报名凭证打印件。 (二)工程监理报名企业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份: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企业诚信证明、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网上报名凭证打印件。 备注: 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2014年以来连续缴纳12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3、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参保人员社保查询信息,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4、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请务必自行关注报名网站并及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五、监督机构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室、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东营市审计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东营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925167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9日8时30分 - 2015年10月23日17时30分 点击下面按钮进行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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