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道路升级改造专项--青云路改造工程(道路升级改造项目) 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 从发改投[2015]524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市从化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道路升级改造专项--青云路改造工程(道路升级改造项目) 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从发改投[2015]524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从化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现对道路升级改造专项--青云路改造工程(道路升级改造项目)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道路升级改造专项--青云路改造工程(道路升级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从化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樊工 联系电话:020-3793927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峻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20-3793324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7908635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广州市从化区监察局 投诉电话:020-87922314 地址:广州市从化新城东路99号 三、 建设地点:从化区旧城区内,范围北起新城中路与青云路交叉路口,南至蓝田堤路与青云路交叉路口。 四、 工程概算投资额: 总投资约3560万元 五、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六、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改造道路全长1.452km,为城市次干道,道路宽度32m,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为40km/h。项目改造内容包括:道路升级改造、绿化改造、电气设备安装、外立面整饰等。具体以招标图纸为准。 3、监理范围:负责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4、招标控制价暂定:48.45万元。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5年10月17日至2015年10月21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5年10月22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5年10月28日(注: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10:00-11:30 ,下午:14:30-16:00 。 注:1、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供(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从交易中心下载)原件,一式两份;(2)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各一份。 3、投标报名费100元,由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报名窗口 (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层(欣荣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9层))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投标人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说明:①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②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2年内有无行贿记录; 十、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受理电话:020- 37939278 地址:从化区街口街青云路1号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市从化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国峻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发布人 广州市国峻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