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14线巩义东段培土绿化监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为省道314线巩义东段培土绿化监理项目,招标编号:巩财谈判采购-2015-51,招标人为巩义市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工程地点:省道314线七里铺至英峪村; 2.2建设规模:全长7.8公里; 2.3谈判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4质量要求:合格。 3.谈判人资格要求: 3.1谈判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3.2谈判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项目总监在报名时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进行现场核验; 3.3 2012年1月1日以来项目总监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至少1个(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4谈判人被授权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统筹证明原件(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 3.5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查询日期为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4. 报名要求: 4.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5年 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30至17:00(北京时间),在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08X室报名。 4.2报名须提供资料: 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养老统筹证明;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养老统筹证明;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总监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项目总监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等。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逐页复印清晰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招标人将对潜在谈判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潜在谈判人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在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2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5.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巩义市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巩义市嵩山路122号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13楼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人:方女士 陈女士 电 话:15617599976 电话:0371-60926170 传真:0371-67261777
2015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