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连平县隆街污水处理厂及管网等市政工程监理项目 批复文号 连发改【2013】183号 批复单位 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连平县隆街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河源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连平县隆街污水处理厂及管网等市政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连平县隆街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工程已由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连发改【2013】183号批准建设,建设模式为BT(投资—建设-移交),招标人为连平县隆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招 标 人:连平县隆街镇人民政府。 2、工程名称:连平县隆街污水处理厂及管网等市政工程监理项目。 3、建设模式:BT模式(投资—建设-移交)。 4、工程规模:总投资约4816万元。工程监理费约按工程总造价的1.2%,监理费约58万元。 5、工程地点:连平县隆街镇。 6、监理范围:污水处理厂(含设备),主管网(1.5公里),市政道路、土石方、基坑支护工程、照明及其它附属工程。 7、监理服务期限 :约180天。 三、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在河源市办理《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或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 3、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且具有《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4、拟派本项目总监代表必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其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6、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日至 2015年10月30日(每天9:00~11:30 , 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5年10月30日下午16: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连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办公楼一楼8106室); 3、招标文件在资格预审后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连平分公 司处领取。 五、投标报名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公布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7-9月份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7-9月份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汇款凭证》(汇款凭证需体现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及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收款收据》、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由连平县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和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注明: 1、投标报名资料复印件及打印件一式两份,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原件统一在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后退回。
六、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交纳500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5年10月26日8:30至2015年10月30日15:00。凭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到招标代理处换取收款收据,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及收款收据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连平分行 户 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连平分公司 帐 号:4400 1747 3020 5300 5229 联 系 人:邱经理 联系电话:18318809855 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通报会、开标会; 3、按照关于转发《河源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规建[2012]361号)规定,投标人和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连平县检察院对投标人和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七、正式投标人确定 1、2015年10月30日16:30,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资格评审合格即取得正式投标资格 2、没有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的投标人自动失去投标资格。投标人须于2015年10月23日17:00前到连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投标资格评审情况通报会。 八、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定标办法 九、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11月19日10:00,地点为连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源日报、河源市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平台网(http://gcjs.heyuan.gov.cn/jsp)、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和连平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lianping.gov.cn)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平县隆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邬先生 联系电话:13502322102 赖先生 联系电话:13825395113 连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梁先生(0762-432772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小姐(18318809855)
发布人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