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4138 开标时间:2015-11-19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413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南江滨东大道延伸段福峡路连接线及绿化配套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州市南江滨东大道延伸段福峡路连接线及绿化配套工程(监理) 2.2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建安造价约4100万 2.4招标范围:道路全长约1435.82米,东起南江滨东大道延伸段、西至福峡路,起止桩号为K15+600~K17+475.82(其中道路工程起止桩号为K15+600~K16+400,K16+840~K17+475.82;给水管道工程、绿化工程起止桩号均为K15+600~K17+475.82)。 2.5招标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桥梁、路灯照明、电力管道、绿化工程、给水管道工程、交安设施等配套工程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具体内容应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7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市仓山区南台岛南部,东起南江滨东大道延伸段、西至福峡路。 2.8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颁发之日止,本工程计划施工期为360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 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0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为人民币81.27万元(注: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 ,如保修期内有监理服务,保修期的监理服务费另行约定。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且为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1.3 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合格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近五年(指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顺推五年)至少担任过一项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3.1.4投标人近五年(指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顺推五年)至少监理过一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注:“同类、同等”是指:市政公用工程中城市道路工程叁级。 3.1.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1.6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7投标人及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1.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相关规定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16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上午9时45分,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核验登记并采用身份识别仪核验其身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1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9.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2招标人将在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中按规定公示中标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经验或工程业绩内容。 9.3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检察院确认函为准。若发现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福机新苑办公楼(尤溪洲东公交站总站背后);邮编:350002 电话:0591-83411735;传真:0591-83411735 联系人:祝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邮编:350002 电 话:0591-87560335、87560557转808、806,传真:0591-87565955 联系人:文平、林晶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帐户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 116040100100069058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市政招2014138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0591-87593488、83821697。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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