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卧龙大道道路建设二期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自贡市卧龙大道道路建设二期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自发 [2015]项批新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高新区财政投入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自贡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发 [2015]项批新1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30917010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自贡市卧龙湖国际旅游区西北部。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全长662.694米,宽16-40米(包括中央隔离带4-12.776米)。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划分为监理1个标段;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其后的缺陷责任期内监理服务(不含造价监理)。 2.4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施工工期加缺陷责任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采用强制性标准法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0 月27日 0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5 年 10 月31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11 月16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自贡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丹桂大街南段811号;正门入口在停车场小门,联系电话0813-812630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和自贡规划与建设网(http://www.zgjsj.gov.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自贡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自贡市卧龙湖旅游区建设指挥部
邮 编: 643000
联 系 人: 胡女士
电 话: 0813-5355030
传 真: 0813-5355007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3栋2单元17层1707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纪棚
电 话: 028-66092295、85546557
传 真: 028-85567358、85546557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5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