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GX2015287-LHXQ-010)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龙华新区绿化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服务期 1龙华新区绿化工程项目管理服务1项龙华新区绿化工程项目管理服务3年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人民币150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 2、 投标人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3、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乙级(含)以上监理资格 4、 凡在禁止参加深圳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洽购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乙级(含)以上监理资格 4、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报名时提供上述1-3项资料原件查验,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现场踏勘时间、地点(如果有):无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6日起至2015年11月2日,每个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审核报名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九、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2015年11月3日17:3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十一、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二、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三、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2、 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3、 为采购项目需求方案或者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规划论证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 4、 本招标文件内容由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负责解释。 十四、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 深圳市龙华新区梅龙大道98号清湖国鸿大厦一栋 联系人: 林金霞 电话: 23336792 2、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 联系人:蒙伦飞 电话:0755-83883076 传真:0755-82904418 公司网址:www.szgxzb.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 帐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7441310182600057811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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