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建信招字[2015]ND第05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寿高速寿宁互通至城关道路工程景观绿化施工监理项目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批[2014]2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安至寿宁高速公路寿宁段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福安至寿宁高速公路寿宁段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寿高速寿宁互通至城关;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造价约5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寿高速寿宁互通至城关道路工程景观绿化施工监理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 ;
2.4.监理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70日历天(含缺陷责任期);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设计单位:福建省源野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7.监理服务费: 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 丙级资质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
3.4.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5.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03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宁德市东桥区天湖路金城花苑16#902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记名方式,投标人需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公司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6:00时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网银)转帐形式汇入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贰仟 元(¥2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9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人(可以是总监理工程师)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福安至寿宁高速公路寿宁段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公告栏和“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其它需说明的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至寿宁高速公路寿宁段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
联系地址: 寿宁县东区东方商住城1楼1梯4层;
电话:13860359050 联系人:徐先生 。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天湖路金城花苑16号楼902室
电话:0593-2513613
联 系 人:林女士
邮编:35210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寿宁县支行 ;
帐户名称: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
帐号:35001687507052508744 ;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3-5580667 ;
交易中心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