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高镇新楼村进村道路改造等三项工程施工监理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云发改投资[2014]57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现对江高镇新楼村进村道路改造等三项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xml:namespace>一、工程名称:江高镇新楼村进村道路改造等三项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1562626918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31628790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
投诉电话:020-36313956
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总投资约2200 万元,工程建安费约1652.79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工作。
3、招标规模:本工程包括江高镇新楼村进村道路改造工程、江高镇鹤岗村进村道路改造工程和江石路东线茅山肉联厂至广清高速公路路段改造工程三部分,主要对新楼村进村道路(全长1445.00米)、鹤岗村进村道路(全长1415.00米)和江高镇江石路东线茅山肉联厂至广清高速公路路段(全长1027.00米)进行改造。包括拆除旧混凝土路面、路面浇捣混凝土、基层铺筑水泥石屑稳定层、人行道铺设透水砖、安砌混凝土路缘石、埋设混凝土雨水管、砌筑雨水检查井、砖砌排水沟、安装成套路灯、敷设电力电缆、敷设电缆保护管等工程。
六、 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 月6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5年11月9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5年11月13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
注: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八、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年检页(年审页空白也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企业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6、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7、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九、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或建设部颁发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其监理专业为道路,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
5、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规定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通过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xml:namespace>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 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电话:020-36313956;署名投诉。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