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泉台招字[2015]第103号 开标时间:2015-11-26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泉州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泉台招字[2015]第103号) 1. 招标条件 泉州台商投资区东纬一路(杏秀路-东环路)市政工程已由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以泉台管经审[2012]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泉州台商投资区东纬一路(杏秀路-东环路)市政工程施工监理(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现委托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对本项目进行 国内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泉州台商投资区东纬一路(杏秀路-东环路)市政工程施工,道路总长1397.506m,规划红线宽度为30米,为东西次干道,起始点桩号为K0+89.79~K1+487.296。建安财审控制价为人民币37451205元。 2.2工程建设地点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内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2)规定的隶属于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2.4监理服务期:自本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全面履行完毕时止。 2.5 本项目监理服务收费暂定752066元,具体计算过程详见招标文件。 2.6工程质量要求:应符合建设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备注: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4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如下: (1)投标人近五年以来至少监理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以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备注: ①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如:近两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两年,下同; ②界定工程项目的工程类别及等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下同。本招标文件中“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指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类别,等级为二级。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2项目监理部人员及主要仪器设备最低配备数量及要求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细则”中相关要求。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 2015年11月2日8:00至2015年11月6日17:3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法。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获取招标文件,每份提交 50 元人民币。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图纸(如需)另计,售后不退。订购图纸预约电话:0591-28302280、38872248。 4.3投标人应于2015年11月26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项目投标报名回执。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1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电汇或银行转帐(不含汇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00(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基本帐户汇到指定的银行帐户。 账户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行: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9070 3100 1001 0000 1166 31;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泉台招字[2015]第103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开标进行人员证件核验时,投标人应同时另外提交一份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张,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6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以便招标代理单位确认其有效,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项目投标报名回执。。 7.2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委托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近十年),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9.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 容时 间地 点主 持 获取招标文件2015年11月2日8时00分至 2015年11月6日17时30分止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 提交质疑书2015年11月9日11时00分止 发布答疑纪要2015年11月10日17时30分前 投标保证金汇入时间2015年11月25日17时00分前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2015年11月26日9时 00分止 开标2015年11月26日9时00分
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玉埕华侨医院西侧) 联系电话:0595-27558835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 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 话:0595-27393167 传 真:0595-27393166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邮 编:350002 电 话:0591-28302280、38872248 传 真:0591-87500203 联系人:郭亮、郭敏楚
注: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质疑的答复等招投标信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在泉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及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jd.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认真查阅,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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