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林口镇城南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项目监理 招投标编码:JL0306G15007公告发布日期:2015-11-03 报名开始时间:2015/11/3 9:00:00报名截止时间:2015/11/9 16:00:00 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19层1917室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51-87532796联系人:于海燕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林口县林口镇城南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项目监理 建设单位:林口县城市建设管理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林口县林口镇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公告说明: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JL0306G15007 1.招标条件 林口县林口镇城南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林口县发展改革和物价监督管理局以林发改物价发【2015】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林口县城市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林口县林口镇城南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林口县林口镇。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100000平方米,治理存量垃圾40万吨。项目由堆体整形、终场覆盖系统、垂直防渗系统、填埋气体收集及处理系统、雨水导排系统、渗滤液导排及处理系统、生态恢复系统、建构筑物和辅助工程等组成。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0月1日。 2.5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总投资额:3007.9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能够提供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黑龙江省外投标人适用),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其他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至少满足:市政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且均能提供有效岗位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外省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登记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并按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外进队伍进入本省建筑市场手续。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http://www.hljztb.com)进行网上登记。 4.2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可于2015年10月3日至2015年10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19层1917室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登记时须携带的资料包括: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项目总监岗位证书或注册监理证书,市政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岗位证书(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1人),林口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企业提供)等。上述资料中,除法人身份证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外,其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所有资料内容应与网上登记信息一致。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投标登记后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 7.1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方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黑龙江省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ljsstzb.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口县城市建设管理处 地 址:黑龙江省林口县 联 系 人:何大伟 联 系 电 话:0453-3526222 招 标代理机 构:黑龙江省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19层 邮 编:150001 联 系 人:招标三部 于海燕 联 系 电 话:0451-87532796 网 址:http://www.hljsstzb.com 邮 箱:hljsst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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