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监理招标> 福建宁德“东晟·泰和园”环境景观及附属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507600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建宁德“东晟·泰和园”环境景观及附属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编号:闽瑞晟宁招(2015)-31号
开标时间:2015-11-27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宁德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瑞晟宁招(2015)-3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晟·泰和园”环境景观及附属工程监理项目 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备【2012】000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   招标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宁德市东兰组团和畅路东侧、正大东路北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造价约1442万元,包含园林景观工程、室外水电工程、智能化系统及附属工程,以福建阿特贝尔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城市建设研究院及宁德永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为依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的施工监理工作;
2.4.   监理期限: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210日历天(包含强电、弱电、自来水、电信、闭路等各方配合施工穿插时间),监理服务期自本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施工期完成施工监理。
2.5.   工程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2.6.   设计单位:福建阿特贝尔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城市建设研究院及宁德永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7.   监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下浮10.08万元计取,即 按人民币20 万元包干(监理服务费采用固定总价风险包干,任何情况均不调整监理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监理费和附加监理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投标人近3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4.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注:“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中的“工程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风景园林)二级及以上)”执行,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5.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
3.6.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 4 日至2015年 11月 10 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2 时30至 5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1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以上资料一律现金支付,售后均不退。若投标单位需开具正式发票,可在投标截止日后3天内持原购买收据前往招标代理公司调换。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选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肆仟元人民币 。
    根据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宁德市监理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若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1月 27 日 09 时00分,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1层) ;
7.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到场核验登记,具体材料内容详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 “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德市蕉城南路68号           邮编:  352100  
电  话: 0593-2768598                  传真:0593-2768676 
联系人:  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坤元大厦六楼607             邮编: 352100   
电话:  0593-2917695                      传真: 0593-2917695 
联系人:   陈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
帐户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    号:    136010101400022365    。
注: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东晟·泰和园景观及附属工程监理项目”

交易中心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        址:闽东路宁德市建设局办公大楼一层  ;

报名期限: 2015/11/4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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