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22015050377 一、招标条件 对桩石路(鞍山路至对桩石)绿化工程监理已由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建设,文件号为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鞍汤建办法【2013】6号),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绿化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对桩石路(鞍山路至对桩石)绿化工程监理 2、招标人: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 3、建设地点:鞍山市汤岗子新城 4、项目概况:道路长4313米;红线宽17米;红线内有3条绿化带,绿化带宽分别为1米、5米和1米;红线外基础绿地宽7米;绿化面积约为86654平方米,乔木约5260株,灌木约3394株,草坪约69245平方米,基础土方清残0.3米厚,回填种植土0.5米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 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养护阶段监理。 6、最高限价:工程投资额1941.41万元,监理最高费率为1.8%,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费率,否则按废标处理。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8、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12月5日至2016年6月30日。 9、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 三、本工程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要求为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网上投标报名 1、 投标人请于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10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时(北京时间)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2、投标保证金与缴纳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6000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缴纳,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递交投标文件需提供招标文件指定收款人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刷卡报名者于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10日每天8:30--16:30时(北京时间)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14:00,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温泉街1号 联系人:王文峰 联系电话:0412-2416288 招标代理机构:抚顺市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二路14号楼1号门市 联系人:张育华 电 话:024-57683426 传真:024-57683426 邮箱:hsy-fh@163.com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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