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山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环山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蒲发改【2015】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蒲江县公路管理所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蒲江县公路管理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蒲发改【2015】2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50506009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环山路改建工程。 2.2 工程地点:蒲江县白云乡。 2.3 建设规模:对环山路进行改建,维持道路平纵线形,将原有道路改造为路基宽4.5—5米、路面宽4—4.5米沥青混凝土路。其中友谊桥至尖峰村2#小区段5.3公里设计路基宽5米、路面宽4.5米,其余路段10公里设计路基宽4.5米、路面宽4米。并对全线边沟及影响路基稳定的边坡进行防护加固处理,完善沿线交安设施。 2.4 招标范围: 2.4.1施工标段: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 2.4.2 监理标段:对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包括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现场协调、竣工资料审核等。 2.5工期: 2.5.1施工标段: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 2.5.2监理标段: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按规定完成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工作且由监理人承担监理义务的全部单项工程的缺陷责任期期满后28天止,本项目监理施工阶段暂定 300 日历天,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实际开始实施日期以委托人的通知为准。 2.6 标段划分:施工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为①《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中交通类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III组及以上中的单位(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交通类公路交安设施专业承包I组中的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中的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②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注册在本单位);③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实力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为①《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交通类工程监理公路、水运工程专业监理II组及以上中的单位((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②项目总监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③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且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无联合体协议的联合体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交通类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III组及以上中的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月 10 日至2015年 11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3: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持“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刷卡报名并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通过网络报名的投标人须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也可通过互联网登陆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页面(www.cdggzy.com)(简称“网络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逾期将不能下载。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必须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打开,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的办理方式详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页面(www.cdggzy.com)中公布的《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标书需注意事项》。如投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下载相关文件,或未及时关注网络发布的补遗、答疑等相关信息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支付该费用。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2月 2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的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蒲江县公路管理所
地 址: 蒲江县鹤山镇彭磅山2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魏先生
电 话: 028-88555033
传 真: 028-88555033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2号A座604
邮 编: /
联 系 人: 钟先生
电 话: 028-85136215
传 真: 028-85136215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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