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的建设项目 2015年度景宁县大漈山区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项目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 已落实 ,现公开招标本项目的监理单位。 2、浙江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监理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景宁县大漈乡,工程造价780万元。 4、本次项目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部门核发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4)水利工程监理资质投标人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23号文的有关规定,监理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监理企业的相关信息(主要指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必须已在浙江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予以公示)。 6、招标文件将于2015年11月13日起在景宁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jnspzx.com/)(下同)上发布并供下载,工本费为每套500元人民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收取,交易席位费按招投标中心有关规定收取(不退还)。联系人:张娟芬, 联系电话:15105885777、0578-5097960。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招标人将于2015年11月19日14时30分在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鹤溪镇人民北路75号)举行开标会议,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15 年11月19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县招标投标中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本工程不接受挂靠,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项目监理组人员不得在其他工程任职或投标,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浙江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景宁县财政局 地址:景宁县金丰花苑5幢5楼 联系人:徐挺 联 系人:张娟芬 电 话:13666573189 联系电话:15105885777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5 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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