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的大新镇2015-2017年度(园林绿化专业)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通过本次公开招标发包方式确定监理单位。 2.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大新镇 (2)工程规模: 大新镇2015-2017年度(300万元以下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年度监理(不含投资控制)。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5.12.1-2017.11.30(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发包内容如下: 大新镇2015-2017年度(300万元以下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年度监理(不含投资控制)。 5.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符合下列资质的法人:(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注: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上须注明有风景园林专业范围)或监理综合资质的单位。 (2)拟选派总监资质等级:必须具有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资质,且已在本单位注册并获得岗位证书。 (3) 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4) 总监业绩、信誉: 良好 (5) 其他:报名时需提供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无行贿记录证明、本单位为委托代理人(报名经办人)、项目总监连续交纳近3个月(2015年8月-10月)的社会养老保险清单;委托人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上述需提供的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请申请人于 2015年11月19日 至 2015年11月23日 每天上午 8时30 至 下午 17时 到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报名并参加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地点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人民西路金田大厦B栋15F)。 7. 其他: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公告要求;项目总监应在本单位注册并获得岗位证书;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项目总监、专监、监理人员的从业要求等按张住建工(2014)30号文; (7)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当场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社会养老保险证或由社保盖章的缴费清单原件(2015年8月—10月),(资格预审时带原件核验),否则拒绝接受资格预审文件; (10) 投标人必须按照“张预办[2012]13号”文规定,提供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预审不合格,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参加投标。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会在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8、评分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最低费率报价法,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费率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承包人,但评标委员会判定低于成本价的费率报价除外。 9. 招标人地址:张家港市大新镇 联系人:施铭 电话:15962395593 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良 传真:0512-58222708 电话: 0512-35016076 项目组组长:徐良 专职人员工作手册编号:苏招N0227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5年11月19日-2015年11月23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9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