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东正招永字[2015]008号 开标时间:2015-12-01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永安市尼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三明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东正招永字[2015]00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市尼葛园区及北部工业新城道路绿化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投[2015]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永安市尼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项目招标范围:永安市尼葛园区及北部工业新城道路绿化工程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 施工监理范围:永安市尼葛园区及北部工业新城道路绿化工程中施工图纸范围。 2.2工程建设地点:永安市尼葛园区及北部工业新城 2.3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56万元。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 2.6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具备施工条件; 2.7监理服务期: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中标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 2.8工程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规范要求的施工验收合格标准,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9监理服务费: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的80%计取,施工监理费计算按156万元为基数,其施工监理服务费为:3.2947万元(含税包干,即监理费不受工期的长短或造价的增减而增加或减少)。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为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是本项目监理工作的总负责机构,负责整个施工合同段的全部施工工程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基本资格条件: 3.1.1具备福建省辖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资质;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1名,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无担任其它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专业监理员1名,应具备有效的监理岗位证或经有权部门培训证,须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合法变更记录; 3.1.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安全监理员1名,应具备有效的监理岗位证或经有权部门培训证,须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合法变更记录; 3.1.7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1.8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9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2.1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时提交; 3.2.2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自行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印章,同时应注明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中标人解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未中标者当场退还。 3.3.3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600元整 。 3.3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为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照常上班,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到永安市福维花园13-1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00元,图纸其他资料另售,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永安市福维花园13-101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持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等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核验。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尼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尼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邮编: 366000 ; 电话:0598-3661257 联系人: 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福维花园13-101室,邮编: 366000 ; 电话: 0598-3821388,13950936108 ;传真:0598-3821366 ; 联系人: 方工,袁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开标后提供): 开标地点: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 地址:永安市福维花园13-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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