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金州路(雷神殿-兴安路)道路综合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安康市金州路(雷神殿-兴安路)道路综合改造工程已由安发改投资【2015】7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康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安康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方宇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起点与巴山中路相交,自南向北,终点与兴安中路相交 。 2.2工程规模:金州路道路(雷神殿—兴安路)综合改造工程南起雷神殿十字,北至中心广场十字,全长613.227米,规划红线宽30米,其中车道宽12米,两侧人行道宽各9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照明、燃气、景观绿化、环卫、交通设施等内容。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2.3计划工期: 120天 。 2.4招标范围: 安康市金州路(雷神殿—兴安路)道路综合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的施工及监理任务。 2.5项目估算价: 2917万元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项: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 3.2施工标项: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其他要求: /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施工采用“有限数量制” 、监理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5年11月24 日至2015年11 月 30 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在陕西方宇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东大街2号文化产业发展中心院内)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2 月7 日18时00分,地点为:陕西方宇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东大街2号文化产业发展中心院内6楼)。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陕西招标与采购网》、《各界导报》、《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康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地 址:安康市滨江大道1号 邮 编: 725000 联 系 人: 李晓艳 电 话:0915- 3230552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方宇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东大街2号文化产业发展中心院内 邮 编: 725000 联 系 人: 曹云云 电 话:0915-3228100
安康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2015年11月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