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和田县和谐新村道路绿化及核桃滴灌工程道路建设项目已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资金来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项目专项资金;项目业主为和田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和田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疆内公开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分1个合同标段,监理分为1个合同段,具体内容为:建设全长为9公里道路,路基宽5.5米,路面宽5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监理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丙级以上资质,具有《新疆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备案登记证》,且已录入新疆交通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及从业范围,并在有效期内的,具有相应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5年11月24号至2015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公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介绍信到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相关证件必须齐全),如缺任何一项,不予受理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参考资料册每套¥2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如投标人勘查现场时有不明事项,请与和田县交通运输局联系;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5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和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予受理。 5.4所有投标书应使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标需提交壹拾万元人民(¥100000)投标保证金;监理标需提交伍仟元人民币(¥5000)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账到和田县交通运输局账户里,以和田县交通运输局出据的收据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田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和田市和谐花园 邮政编码:848000 联 系 人:乃比江 电 话:13999657062 传 真:0903-2522932 招标代理: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和田地区公安局家属院 邮政编码:848000 联 系 人:刘卉 电 话:0903-2062286 传 真:0903-252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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