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互华招字(2015)97号 开标时间:2015-12-15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国内 连城县红四军司令部与红四军政治部旧址红色旅游系列景区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互华招字(2015)97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城县红四军司令部与红四军政治部旧址红色旅游系列景区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已由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发改审批[2014]1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单位为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一、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连城县新泉镇; 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额约458万元,工程内容包含:(1)连城县红四军司令部与红四军政治部旧址红色旅游系列景区建设-新泉游客中心立面改造工程,改造建筑面积1372.89㎡。(2)连城县红四军司令部与红四军政治部旧址红色旅游系列景区建设-旅游线路整治,本次旅游线路整治范围自望云草室景点起至张氏家庙景点止,整治路线全长266.9m,整治路面面积701.5m。(3)连城县红四军司令部与红四军政治部旧址红色旅游系列景区建设—万人台停车场,面积:10254.1㎡。(4)连城县红色旅游系列景区建设旅游公厕,建筑面积76㎡。(5)连城县新泉镇319国道至望云草室-道路改造工程,总长343.859米。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施工监理 ; 4.监理期限: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直至保修期满之日止;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6.监理服务费: 本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按建安投资费458万元为计费基数,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即监理费暂定10.27 万元,监理取费率为 2.24% ,监理费最终以审核后的工程结算总价乘以中标的监理费率计取。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根据闽建建[2015]12号文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闽建建[2015]13号文《关于加强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应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后方可进行投标。【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fjjs.gov.cn)”→“企业信用档案” →“工程监理” →“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中公示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及“资质情况”网页】。】(注: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如中标,须及时将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监理人员在上述网站进行登记公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 ,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注:该总监理工程师目前在龙岩市以外无在建监理项目且在龙岩市辖区范围内不得超过2个在建监理项目,若有在建的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在建项目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5.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愿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于 2015年 11 月25日至规定的开标日期前登陆龙岩市建设工程招标信息网(http://www.ly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从网上下载招标资料,当网上公布的内容与书面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文件为准,书面招标资料凭报名号到招标代理公司无记名索取。 本项目招标资料为 50 元,售后不退 四、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五、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前一天17:00前到账 ;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 3.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农行连城县支行新泉分理处 账 号:1377 0901 0400 00066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12 月 15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连城县龙御大酒店六楼会议室 ; 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的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以证明其身份,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龙岩招投标信息网(WWW.LYZTB.COM.CN)及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八、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无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 地址:连城县新泉镇新泉村幸福路1号,邮编:364200 电话:13859530296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华莲路5号多特家园1号楼3A 邮编:364000 电话:0597-5381886 传真:0597-2253309 联系人:小吴
时间: 2015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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