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CZB榕20151126 开标时间:2015-12-25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B榕20151126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敖江路道路工程(K1+575-K2+040)白沙段施工监理已由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发改基建[2013]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连江县敖江白沙村、凤城镇绿茵村; 工程建设规模:敖江路(白沙段)起点位于丹凤路交叉口中心以南227.5米的现状道路,桩号K1+575,终点为莲荷路交叉口北侧,桩号K2+040,全长465米,沿线设一处交叉口,为敖江路-凤园西路交叉口,该交叉口采用信号灯控制,进口段展宽边道,并设掉头车道。莲荷路交叉口土建部份由敖江路三期项目实施和,交叉口信号灯及标志线由本项目实施,敖江路三期工程预埋过街管线;工程招标预算价约为1900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监理期限:同施工工期(包含缺陷责任期),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 120 日历天,自本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的施工全过程、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档案归档直至工程结算审计审核完毕、缺陷责任期。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 下浮30% 计取,即 36.19 万元。最终以 36.19万元 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不含保修阶段费用,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费另行协商支付。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甲级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投标人近 5 年来至少完成 / 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中的“工程类别及等级”执行,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 01 日至2015年12月 0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2层)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以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选取法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一天17:00前(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网银)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按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金证。 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6000元)。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2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2层)→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和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莲荷东路33号,邮编:355200; 电话:15980669086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市盈丰佳园5栋502室,邮编:355200; 电话:13860309828,传真:0593-2513500; 联系人:金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 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 帐 号: 1004 9520 0980 0100 01 。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连江县敖江路道路工程白沙段施工监理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 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 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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