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汕汾高速公路潮州互通立交至径南工业园连接线道路新建工程监理 批复文号 潮发改(2)【2015】1号文 批复单位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潮州市潮大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汕汾高速公路潮州互通立交至径南工业园连接线道路新建工程已由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潮发改(2)【201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潮州市潮大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潮州市潮大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汕汾高速公路潮州互通立交至径南工业园连接线道路新建工程按公路一级(集散功能)兼城市主干路技术标准设计,路线总长5.918公里,路基宽度32.0米,其中行车道2×11.50米,人行道2×3.50米,中分带2米,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包括新建一座象鼻山大桥(桥长230.60米)。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施工工期12个月,计划于2016年1月正式开工,监理服务期38个月(含施工准备期2个月、施工期监理12个月,交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过工商年审,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的从业单位。 2.2 2012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监理过的工程没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2.3.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备路桥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4.监理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企业技术负责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出具方为有效)。 2.5.已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2012年以来没有行政处罚信息、严重违法行为等不良记录;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3.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均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私章和单位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 3.3.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备路桥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及身份证。 3.4.拟投入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劳动合同书及近三个月连续社保缴费清单记录或社保手册。 3.5. 2012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监理过的工程没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承诺书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3.6.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已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2012年以来没有行政处罚信息、严重违法行为等不良记录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12月2日至12月8日(法定公休日、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州市潮州大道中段凤新大厦广发银行大楼八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应由法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参与报名,本项目拒绝单位和个人挂靠投标,一经发现,将依法取消投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4.3招标文件、图纸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 年12月21日10:00分,投标人应在2015 年12 月21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送至潮州市潮州大道中段凤新大厦广发银行大楼八楼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 号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建设信息网、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潮州建设信息网、广东建设报、潮州日报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潮州市潮大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潮州市城新西路交通大楼八楼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楼 邮政编码:521011 邮政编码:510000 联 系 人:林先生、李先生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68-2283606 电 话:0768-2899998、13417013134 传 真:/ 传 真:0768-2899997 发布人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