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海永镇重点农业园区景点项目工程 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海门市海永镇重点农业园区景点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补助,且已落实,拟通过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确定监理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海门市海永镇重点农业园区景点工程项目【建筑面积约为1500 平方米,停车场约2500平方米】。工程质量:按标准达到合格等级及以上;计划工期:60天;工程建安费:约180万元。 二、标段划分: 招标 内容建设 规模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项目总监 等 级 监理服务建筑面积约为1500 平方米;停车场约2500平方米必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必须具备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及以上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二)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取消所有形式投标报名以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 四、监理服务费:固定发包价3万元。 五、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全部在海门市基层权力阳光运行网或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级交易平台下载,请投标单位近日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无记名的方式向海门市海永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65062945@qq.com)提出,招标人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海门市海永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于投标截止日前在海门市基层权力阳光运行网或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级交易平台中发布。 六、评标办法:随机抽签 七、本公告内容如有与招标文件不符,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本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 12月2日至2015年12 月7日。 九、代理机构:本工程由 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招标事宜。 招标人:海门市海永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门市海永镇地址:海门市北海路777号 联系人:胡女士联系人:郭美兴 电话:0513-68063026电话:0513-81200030 传真: 传真:0513-812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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