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5GC050204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宁海县徐霞客大道西延伸段绿化景观工程施工监理 1.2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跃龙街道徐霞客大道西延段,项目东起范家桥,西至黄坛大桥。项目总投资13169.47万元,总用地面积约11493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192平方米,绿地面积约60841平方米,铺装面积约50902平方米。 1.3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1.4 招标内容:绿化、小品、园路、园桥、给排水、电气等所有工程施工全过程及质保期的监理服务。 1.5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12月3日9:00 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 2.3投标人配备的项目总监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 ③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 2.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总监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还应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宁海县人民检察院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9日9:00 时。 4.2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5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五、招标文件获取 2015年12月3日9:00 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六、投标保证金: 1、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3、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保证金金额:贰万元 5、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9日8时前实际到帐。 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城镇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中路135号 联系人:齐晓娟 联系电话:0574-65577033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中山中路202号 联系电话/传真:0574-27831578 联系人:李明迪、季双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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