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断头路项目五标段文化路、盘龙山路道路工程 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MD2015- 27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断头路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五标段文化路、盘龙山路道路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驻马店市中心城区; 标段项目名称项目区间道路长×宽(米)工程概算(万元) 第五标段文化路道路工程薄山路至金顶山路619*401740 盘龙山路道路工程交通路至文化路570*301100
2.2要求工期:同施工合同工期。 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综合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承揽范围内的独立法人监理企业,投标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的能力。 3.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不再接受报名,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 2015 年12月 10 日至12月 16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休息日除外(北京时间)由拟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北段国土资源局南楼)预定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实行预付款办法,交纳预付款的投标申请人持收据证明领取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陆佰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zmdxzfw.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驻马店市天中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天中山大道北段 地 址:骏马路与纬一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南 联系人:杨 工 联系 人: 黄 工 电 话: 0396-2612561 电 话: 0396-2615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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