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长沙市芙蓉区工务局对长沙市杉木南路南延线(长农路—滨河路),纬十一路(杉木路—望龙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由长发改【2010】694号文和芙发改投【2015】169号文批准建设,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长沙市杉木南路南延线(长农路—滨河路),纬十一路(杉木路—望龙路)建设工程监理 2.2项目概况:长沙市杉木南路南延线(长农路—滨河路)项目北起长农路,南至滨河路,道路全长约230米,规划路幅3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I级次干道。纬十一路(杉木路—望龙路)项目西起杉木路,东至望龙路,道路全长约624米,标准路幅宽度为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2.3工程造价:约2600万元。 2.4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长沙市杉木南路南延线(长农路—滨河路),纬十一路(杉木路—望龙路)建设工程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涉及的所有单位工程的监理服务。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7监理服务期: 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为180 日历天;2.8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不得有在监项目; 3.4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5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至少配备总监理工程师 1人、专业监理工程1人、监理员2人(所有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 3.6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的社保证明); 3.7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项目投标。 3.9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4.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4.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 4.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5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 4.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7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4.8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执行。7、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5 年 12 月 14 日起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7.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 1 月 5 日9:00整(北京时间); 8.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9.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5 年 12 月 20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9.2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11. 招 标 人:长沙市芙蓉区工务局 12.招标投标监督机构: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