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集中采购信息——关于区绿容局绿化施工监理定点服务机构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开始时间: 2015-12-15 10:01:29 截止时间: 2016-01-05 10:01:31 开标时间: 2016-01-05 10:30:00 采购目录: 其他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 闵采招2015-125 代理机构名称: 闵行招标中心 采购单位名称: 上海市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撰写人: 闵行招标中心 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上海市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绿化施工监理定点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闵采招2015-125 2、项目名称:绿化施工监理定点采购 3、采购内容: 绿化施工监理定点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机构数量:5家。 5、服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定点服务协议一次性签署,有效期为三年,服务期内单个项目实施时另行签署委托协议。
二、合格的投标人 1、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供应商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2、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详见备注); 3、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4、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7、投标人需具有长期从事相关绿化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经验。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领取文件时间:2015年12月15日—2016年1月5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领取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大厅 3、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五、投标人应于2016年1月5日10:30(北京时间)以前将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密封投标文件送至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机动车入口闵行区莘西路406号,会议室安排详见开标会当日招标投标中心大屏幕),过时恕不接受。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地址:闵行区七莘路2099号华友大厦南楼八楼 联 系 人:文晓玮 联系电话:54797200
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顾一斌 电 话:64985000-6165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标书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三者缺一不可)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和廉政承诺书(原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格式见表式)、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转1182。
上海市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201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