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高新技术企业创业园三号、五号路工程监理采购公告 一、采购人: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联系人:李方志,电话:13589772463。 二、采购代理机构: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龙口市东莱街道松岚苑北临街楼中段,联系方式:0535-8542276。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龙口高新技术企业创业园三号、五号路工程监理,HLZB2015J-017。 四、采购内容:三号路位于龙口高新技术企业创业园,北起现新建一号路西段,南至现状石黄路,设计道路长约428米;五号路位于龙口高新技术企业创业园,北起星宇路,南至现新建一号路中段,设计道路长约465米;施工内容为车行道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缆沟工程、绿化带土方工程。合同估算价为:17.6719万元。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七、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或丙级监理资质等级; 2、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烟台市以外企业,开标前须到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信用登记(须在“烟台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监管平台”复审通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需认真填写“投标企业报名函”、“投标企业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于2015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25日下午16:00前,将“投标企业报名函”、“投标企业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彩色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HUALONGZHAOBIAO@126.com,并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现场报名)。联系人:张杨,电话:13905458121。 九、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售价: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下午17:00,请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明材料(见下方)到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张杨,联系电话:13905458121。证明材料(详细格式见附件): (一)“投标企业报名函”、“投标企业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2015年7月至9月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投标截止日期:2016年1月13日14:30时。 十一、开标日期:2016年1月13日14:30时,开标地点:龙口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标厅。 十二、其他: 附:投标企业报名函 投标企业概况表 授权委托书 2015-12-18 附件一: 投标企业报名函 (招标人): 我单位报名参加 工程监理的投标,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律及有关规定,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准时报送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企业概况表 企业名称 通讯地址 组织机构 代码证代码 法人营业执照1、注册号2、营业期限3、发证机关 1、证书编号2、资质等级3、发证机关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注册号 企业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邮政编码 本次投标 报名邮箱(E-mail)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单位)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 (盖章) 代理人签字: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发布人:烟台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8日 15时17分54秒 |